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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2007

    房子的困惑

         买了份报纸,浏览了一下,好奇一下北京的房价。二环内都卖到8000~10000元/平方米。假如要拥有一套小一点的两房一厅,居然也得要100万。  
         关于金钱,我没什么概念。好在比较喜欢具象思维,赶紧换算一下,想起来比较容易。  
         假如我是个农民,一个人,有一亩地已经不错了。一年种两次,一次小麦,一次玉米,一年能挣个800块,再加上养一群鸭子,卖点鸭蛋,估计最多也就能挣1000块。想要在上海那郊区买套像样的房子,我得不吃不喝地耕种1000年。到那时候,共产主义该实现了吧? 
        
       假如我是个工人,没有下岗,一个月拿800块钱,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渴了喝凉水,饿了吃烂菜叶,冷了拣破麻袋穿,总之,一分钱不花,在房价不上涨的前提前,要买那样的房子,得连续工作100年。估计,没什么工厂要这么老的工人。 
       假如我是个公务员,混得很一般,一个月2500块,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还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熬上33年。估计刚买了房子,就得退休了,而且极有可能因为营养不良而迅速逝世。 
      
      假如我是个撰稿人,而且混得还不错,每两个字一块钱,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也不泡文学女青年,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写2000000字,而且还得保证字字有人要。假如连构思、带写、带修改,每小时可以顺利完成2000字,那么,就得连续写1000个小时,在WORD文档上连续写2000页。我明白了,为什么写字的人容易夭折?憋的。  
         假如我是妓女,姿色一般,平均每次收获200块,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得性病,不养小白脸,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接5000次客人。假如每天接客两人(含法定节假日),那得连续奋战2500天,费时7年左右。 
        
      假如我是抢劫犯,手段一般,眼神一般,每次出手抢得1000元,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找女人,不被抓住,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得连续作案1000次,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连续作案18年。  
         假如我是商人,我连吃带喝,也抽烟,也喝酒,也吃饭,也得性病,也养小蜜,只要我有本事贷到款,在房子刚出来的时候,噼里啪啦的付上头款,和同伙一起哄抬,不出两年,几套房子就都到手了。  
         假如......  
         我说这些,并不想发牢骚。我只想说,土地这东西,都属于国家资源,首要的功用,是为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提供服务。在合法的政策下,再加上自己的手段,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挣钱,这并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凡是必须有个度。任何一个国家,两极分化得厉害,都不是个太好的兆头。当一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被挤到城市的边缘时,这便是罪过的一种,和英国的圈地运动并不两样。 
        
      我们再想一想,两极分化是怎么形成的?看看以上购房的时限,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一个普通的公民,他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辈子,赚得那点可怜的钱,被祖国拿去一部分,被房地产商拿去一部分,最后再被炒房者拿去一部分,这两极要想不分化,也很困难。想想那些在城市里奋斗多年的普通人,几乎大部分人都背上沉重的房贷包袱。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 

      我并不是非议国家不可以从土地中获取利益。只是,大众之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假如你获取了这些收入,却无法保障大多数人住上满意的房子,那么这"取",也取得不理直气壮。或许,我这点想法有点愤青,只是,前两天看新闻,都说宪法有进步了,要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了。我想,这还是有个因果关系――前提是,你首先得保障大多数百姓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假如大伙为了一套破房子都累得死去活来,你还有什么好保护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公正的法律,物质控制能力决定了其走向,我不能说普通百姓就不收益了,然而,在这个法令下受益最大的,是大多数还是少数人?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这历来都是百姓对于一个国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一个例子,记得很不清晰了――似乎是在老俄罗斯,一个穷人没饭吃,偷了一块面包。在当时,这可是大罪。其结局是,他并没有被定罪,原因是,当一个国家无法为其人民提供生存条件,为了生存,他偷窃了,真正有罪的不是他,而是这个国家。  

         来吧!魔鬼! 你的存在将为我的生命乐章增添更多的伏笔和惊奇! 没有你奇迹如何发生! 来吧!挫败! 没有你的磨练,我如何成为耀眼夺目的钻石! 来吧!我的软弱! 如果我不能看见你,我如何变的刚强! 来吧!
    3/19/2007

    我所参与过的死刑执行过程.(转贴) 看完之后,我头脑一片空白.

    犯人叫尚志臣,当年20岁左右,是衡水农机校(中专)的学生,河北衡水地区安平县人。因误杀了一个人被二审判死刑。大概的犯罪过程是:学校对门有一个饭店,他们学校的学生经常去那里吃饭,有一天尚志臣也去吃饭,吃完后发现钱不够,其实一共也就几块钱。于是他对老板说:把上衣押下,他回去取钱来赎。可是老板以他们学校的学生经常欠帐不还为由拒绝了,并恶语相向。于是开始了争吵,并动手了,饭店老板还有伙计都开始在在店堂里殴打他,他身单力薄,看见柜台上有一把水果刀,就拿起来,没目的向前捅,结果有一刀扎入老板心脏,老板倒下了。他趁人们照顾老板之际,逃跑了。他先跑回了老家,结果父母一听,就领他去自首了。可是一审判的死刑。他以自首,并认罪态度好为由上诉。结果法院以社会危害大,不杀不以平民愤为由终审还判死刑。

      其实,他家如果有钱的话,最多也就判无期或缓2。可是他家是农民。并且,一审判决后,他家知道判的是死刑,觉得丢人,在村里抬不起头,被人看不起。已经拒绝探视和出庭了,也就是不要他这个儿子了。其实他主观没杀人的动机,是误杀或者防卫过当。因为店老板殴打他在先的。哎,我发牢骚也没用,已经是过去了。

        法官念完判决书后,问:尚志臣,你的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今天对你执行死刑。你有什么话需要我们转达吗?或者有什么物品或者信件需要我们转交吗?他跪在那里,只是摇头,面无表情,也不说话。我当时明白了,什么叫面如死灰。人在那时候,我想大脑肯定是空白的,什么思想也没有。

        法官见他什么也不需要,就把判决书很小心,很工整的折叠起来,放在他上衣的左口袋里,并细心的抻平因放物品而弄起来的褶皱,还拍了拍他的口袋,说:带好,这是给你家里人带去的。那场景,真的饿很悲观,那法官这个时候也显的很有人情味。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要给他装一份判决书,是他被枪毙后,家属收尸回去安葬,或者火化必不可少的证明。类似死亡证明,只有这文件,火葬场才可以给你火化,不然,你无法解释弹孔的来历,人家会误认为是凶杀案呢。

        小型宣判后,两个武警架起来他就走,上车,去新华礼堂开大会。这个时候他几乎不是走,而是在飘,因为他已经走不了了。只是机械的迈步子,或者只是脚在沾地而已。他被插上大牌子,上面的名字打了一个红色的X,那是死刑犯的标志。6个武警在我车的车厢里押着他,有两个带着口罩和墨镜,很威严,让人不寒而栗。

        公判后(公判内容略,因为时间好几个小时,并那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犯人小腿上系绳子。因为1:犯人迈不开步,步幅受制于绳子的长度,防止逃跑。2犯人听到判决后,会大小便失禁,这样,只能拉尿在裤子里,卫生,还显得雅观点),游街,然后,其他陪绑的犯人被押解回看守所。我这车还有其他一辆军车在其他车的簇拥下向刑场开。枪毙一个犯人,需要去的部门有:公安局相关部门,刑警队。法院刑事庭,执行庭。检察院相关部门。司法局相关部门。参与押解和执行的武警部队。参与戒严经过路段的警察。参与戒严刑场的治安大队。为枪毙一个人需要动用将近4,5百人。去刑场,我们两个军车是货车,其余全是小车。
    路上走着,小雪又下起来了,天是暗黄色的,刮着小北风,很是凄凉。还真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这么大的车队跑起来,速度很快,因为路边全是警察,包括京开路上的收费站工作人员也全部把拦车杆抬起来,站在收费亭里看。

        衡水的刑场在衡水的南面,与河北冀州(原冀县,华龙方便面的产地,并以铸铁暖气片闻名)之间。有一个衡水湖,面积很大,南北长度几十公里的样子,在湖北岸是一片洼地,夏天全是芦苇。人称千顷洼。刑场就在这里。很苍凉的地方。

        刑场被300个治安员围了一个直径1公里左右的弧形,南面是衡水湖的北大堤,所以,南面只守大堤两头就可以了。我的车开上大堤,被 先导车引导着向前开,并被引导着下了大堤,来到一个预备好的场地。我知道,尚志臣的生命快结束了,该按分或者秒计算了。

        场地上有一些人先到了,法医,武警的队长,还有负责收尸体,清理现场的老头。老头在场地的一隅挖了一个坑,是T形的,宽窄在50公分左右,长大约1.5米,深40公分左右。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到现在也不明白。但是肯定有讲究,不然老头挖一直坑就完了,没必要挖成T形,谁愿意费劲呀。

        车停下后,车上跳下两个武警,然后上面的武警把尚志臣提着放下去。然后,带眼镜口罩的两个武警把手里的枪和先到的武警队长手里的两支枪交换。后来我才明白:执行的武警是抽签抽中的,为了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两个人两支枪,可是只有一支枪里有一发子弹。另外一个枪是空枪。具体哪个枪有子弹,只有现场换枪给他们的队长知道。这样,开枪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开枪,可是具体人是谁打死的,只有他俩自己知道,别人不知道。再者,都盼望别人的枪里面有子弹,从而人不是自己打死的。因为虽然是执行任务,毕竟是杀人的另外一种形式。并且不是战场,不是敌人。远无怨近无愁的。相应的,执行完后,两个武警会弄个三等功,一人500元钱,和休假或者探亲以调整心态。钱是家属掏,包括现场埋尸体和清理的钱。如果家属不要尸体,那就是民政局或者要尸体解剖用的医院掏。

        枪是半自动步枪,前面上着枪刺(俗话的刺刀)。换完枪后,两个武警也不架着犯人了,直接用枪刺抵在犯人的脖子(后面颈椎处),然后稍微往前一用力,因为疼,犯人不走也会走的。力大点的话,会扎进肉里,可这个时候犯人已经在某种意义上不是“人”了,只能算众目睽睽下等待屠宰的动物而已。围观的都是警方或者军方的,都是穿制服的。好象司空见惯,大家注意的不是一个人生命的终结,而是在考虑完了后,中午的庆功宴会有什么硬菜,喝衡水老白干还是五粮液。

        尚志臣被法院执行庭的拦下,对照照片。以及问讯姓名,年龄,籍贯等。做最后的验明正身,以免误杀或者顶替。完后,被枪刺顶着窝着头走过现场指挥人员,快到T形坑前时,忽然现场指挥人员猛的大幅度挥了一下胳膊,突然之间,枪响了,人向一根棍子一样猛的一头栽倒在地,抽搐,脚踢蹬。血流了一片。两个武警提着枪直接上了一个小车,等着返回。枪是人们没有防备之间开的,在寒风中有些发闷,。犯人没任何的准备,没有像电视里一样,跪好,摆好姿势,有人喊口令。一切都没有。人家说因为:1。突然开枪,犯人没准备,不会躲闪,免得放空枪或者打偏。2这样比较人道,不给他很大的思想压力,不防备中一切全部结束了。犯人倒地的时候,任何关节也没弯曲,就像一根木桩突然被在最高处快速击打,是整体倒地。所以,电影里,电视里那些中枪镜头全部假的不能相信。

        然后,法医过来检验,原来法医是要摸脉搏或者补枪的。如果补枪的话,那基本上头部就剩半个了。因为半自动步枪近距离开枪的话,后面弹入部位是一个洞,直径在15毫米左右,前面是一个大洞,占1/3个脸部。法医直接掏出一个30公分左右的探针从后面的弹孔伸进去,一搅,就算世界上最好的脑科医生也救不活了。

        法院执行庭的开始拿着相机前后左右,上下,反正给尸体照相。这些照片最后要放到犯人的卷宗里,作为一个时间的完结,封卷。都忙完了,老头过来,拖着尸体小腿上的绳子拉拉着,放到挖好的T形坑里。坑的宽度和人的宽度基本一致。放进去后,面朝下,头在T的横杠处,身子长,正好小腿露在直坑的外面,是特意的。要为家属收尸的时候留个标志,好找。

        然后,开始用铁锨将地上的血迹和土铲起,埋到T形坑的横杠处,头的两侧,几乎填满。再用好土把除外露的小腿外的身体薄薄的埋上一层,埋的深了,费劲,家属扒也费劲。把现场清理完毕后,恢复了平静。


        所有的警戒,指挥,执行人员全部集合,上车,撤。回来后,他们去吃饭。我两天没吃下饭去,大约半月没睡好觉。并且从那之后,学的能忍耐了很多。并且,只要知道和违法犯罪沾边的事情,我准不触犯。因为现场教育的渲染力太强。

         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如果你想和社会作斗争,即使你有道理结果也会是失败!